5月10日上午9点半,《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来到河北省秦皇岛市财政局。与海滨城市的悠闲格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秦皇岛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建华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在张建华工作间隙,记者围绕该市政府采购发展对他进行了专访。
执法是政采管理核心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您看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需要从哪些方面发力?
张建华:《政府采购法》已经颁布实施十多年,围绕该法和财政部颁布的几个部长令,我认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执法,这个环节是政府采购管理的核心。
从财政管理的角度看,应该提高执法水平,把好这个关口。随着采购范围不断拓展,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越来越高,我市政府采购监管、执法力度也越来越强。从日常的采购方式核准到大额采购项目现场监督,从采购公告审核到评审专家抽取,我市都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及相关政策执行。近两年来,我们还积极开展了社会代理机构考核,进一步规范相关各方的采购行为。
实现采购业务流程科学化
《政府采购信息报》:业界普遍认为,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是这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请问贵局在夯实基础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张建华:我们首先加强采购计划标准审核,对有资产配置标准或者限额管理的项目,严格按标准执行,防止超标、奢侈采购,2013年共审核采购计划1643批次。
同时,我们围绕《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计划执行、信息公告等多层次、多系统的制度体系,健全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合同备案等操作规程,实现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科学化。
另外,我们继续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相应配套采购程序,增强系统的操作性。做好年度定点采购工作,并从严格履约、完善管理、改善环境等方面强化服务。
重点贯彻落实74号令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4年,贵局政府采购工作的侧重点有哪些?将朝着什么样的方向迈进?
张建华:2014年我们有三项工作重点,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该办法是政府采购操作层面的行为准则,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落实好。
二是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强代理机构考核,重点加强社会代理机构业务操作监管。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初步建立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和平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